微信扫码
bigimg1

扫描关注微信服务号,页面自动跳转

关于计算加班工资时,计算公式中的“基数”是否有法律相关规定?

瑟瑟发抖小透明 发布于 3年前 分类:人事行政

1个回复

  • 蚂蚁HR

    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我们需要分三种情况讨论。

    1、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资,则以该约定工资数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则以各项工资之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工资数额,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确定“基数”计发加班费。   

    3、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明确的工资数额,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明确,则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需注意的是,该计算基数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联系我们

400-686-991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