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bigimg1

扫描关注微信服务号,页面自动跳转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精简公积金缴存的办理材料,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管公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存折等。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办理资料,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提升中心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现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套住房贷款本息时,无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回单、购房合同及借款合同。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管公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存折。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工作单位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补充资料)》中填写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的职业及经济收入情况并加盖公章即可,无需额外出具证明。但对于借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超过60%的,需提供相应收入补充证明材料。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中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8年12月28日

联系我们

400-686-991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