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了,公积金账户需要作异地转移,具体该怎么办呢?我相信这个是咱们很多人都可能会碰到的问题。
一、客户案例:
小A从甲公司离职了,准备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账号转移到乙公司,但是这两家公司并不是一个地区的,甲单位给小A缴纳的是上海本地的公积金,而乙单位给他缴的是深圳公积金,
那这种情况,转移会有什么影响呢?具体操作又该如何呢?
小A是属于公积金从本市转外市的情况。此种情况,要搞懂以下两点:
第一点:
外地单位在外地给您缴交公积金需要在当地重新开设公积金账号,新开设的公积金账号与原本市缴交的公积金账户无关。
第二点: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办理非沪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
二、具体转移办法:
申请范围: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账户转移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2)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关证明(需包含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接收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转账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3、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账户转移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步骤: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