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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在海淀区,非北京户口子女,入小学有什么条件?

问:在海淀区,非北京户口子女,入小学有什么条件?
一、全家户口簿
1、户口簿上的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相同,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超龄儿童还需要:(1)户籍所在地乡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2015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相关证明材料。
2、非独生子女:提供其父或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计生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3、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双方户口本及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5、申请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二、在京暂住证
1、父母双方(单亲家庭为一方)应持有海淀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
2、暂住证在有限期内且为2015年3月1日(不含)之前起始;
3、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4、暂住证机关机打暂住证,涂改无效。
三、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
1、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房屋使用性质为住宅或公寓);
2、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房产证原价、房主身份证原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房屋事宜居住);
3、租房申请人能提供在居住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水电费、燃气费等);
4、违法建筑上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效、依法不得转租的及非居住性质的房屋证明无效。
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1、受雇于人的应提交劳务合同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2、在合法市场经营的,应提供2015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3、在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2015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4、在本市注册法定企业代表人的应提供2015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在本市注册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变更,备案日期在2015年3月1日之前)并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五、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
1、采用海淀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2、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姓名等与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3、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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