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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 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文件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 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03

发文单位: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生效日期: 暂无

发文字号: 医保办发〔2020〕49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按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医保办发〔2020〕45号)要求,根据各省(区、市)医疗保障局自愿申报的情况,确定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现予印发。相关省级医保局要加强指导,督促试点城市医保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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