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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胶东四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贷材料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调整胶东四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09

发文单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暂无

发文字号: 威住〔2020〕11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胶东五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要求,深入推进胶东五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自即日起,职工在青岛、烟台、潍坊、日照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取消户籍限制,其他条件仍按原规定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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