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2021年2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1-27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生效日期: 暂无
发文字号: 暂无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企业应于2021年2月8日至23日向税务部门缴纳2021年2月正常应缴费款。
尊敬的缴费人:
为做好春节期间社会保险费相关征缴工作,现将2021年2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通告如下:
一、企业缴费
(一)正常缴费
企业应于2021年2月8日至23日向税务部门缴纳2021年2月正常应缴费款。
(二)批量扣款
2021年2月批量扣款日为2月8日,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对于“银行批量扣款”不成功的企业,可在限缴期内采用除“银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三)补缴缴费
2021年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2月1日至23日,缴费时间为2月8日至23日。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2月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2月7日、19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2月8-18日、20-23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附件:2021年2月份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征期日历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附件:2021年2月份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征期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