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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本通知对于武汉生育保险就医登记事项以及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网上办理的业务学习工作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社保处(东湖分局)、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文〔2017〕26号)及《关于印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54号)精神,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在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基础上增加网上办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职工本人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cn)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申请;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在申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持社保卡和身份证直接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请各社保经办机构抓好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网上办理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熟悉办事流程,统一经办服务,并对服务对象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社保经办机构要统一调整经办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书,在经办窗口公开宣传栏或宣传资料中凡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须统一更新。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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