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通知重点:1.2018年12月20日,企业养老保险征管职能将由社保向税务部门划转,并将参保缴费人员数据向税务部门移交;2.为确保缴费人员数据整理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参保单位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务于2018年12月10日前办结当年缴费手续;3.灵活就业人员当年未缴费的,不允许跨年度补缴,中断缴费的将影响退休待遇。
市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2018年12月20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征管职能将由社保向税务部门划转,并将参保缴费人员数据向税务部门移交。因此,为确保缴费人员数据整理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参保单位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务于2018年12月10日前,办结当年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当年未缴费的,不允许跨年度补缴,中断缴费的将影响退休待遇,望我市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按时缴费。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