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2018年调整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养老金待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18
发文单位: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18-07-18
发文字号: 通人社规〔2018〕19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从2018年7月1日起,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临时工,其社会性养老金按1555元∕月(本市2017年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220元的25%)计发。
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从2018年7月1日起,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临时工,其社会性养老金按1555元∕月(本市2017年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220元的25%)计发。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