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通知重点:1.北京同仁堂王府井中医医院等139家医疗机构和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宽街分店等348家零售药店通过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市级评估;2.公示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3.有情况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反映。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18〕44号)、《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18﹞45号)规定,北京同仁堂王府井中医医院等139家医疗机构和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宽街分店等348家零售药店通过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市级评估,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公示期内,可就上述医药机构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况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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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北京市2018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北京市2018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