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同时缴纳养老金
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新政策来说,参保人员流动就业,若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提供以下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不同地方或有不同,也可以选择由代理人代办):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一式三份)
3、缴款凭证(缴款书或银行缴费回单)原件、银行存折的复印件;
4、单位退费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如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
异地养老金账户合并
1.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到原缴纳地社保中心打印: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以上两张凭证,到上海社保中心,办理异地养老金账户合并。
3.上海社保中心会发送联系函给到原缴纳地。
4.原缴纳地收到联系函之后,寄还信息表,并打款到上海社保中心。
5.上海社保中心收到信息表和账款后,做账户合并。
注:如需亲戚代办,请写委托书(签名),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
一般受理后60个工作日可完成。但具体以上海社保中心柜面实际操作时间为准。个人持身份证原件至社保中心查询账户余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