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问:单位发工资时只有签收单,没有工资条,这种做法对吗?
市人社局表示,无论企业何时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详见下文!
不发工资明细 职工可举报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敬波表示,对于企业不发工资条的行为,目前主要是靠职工举报。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职工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职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问责,责令其改正,并按时发放工资明细。
不局限于纸质
单位是否一定要提供纸质的工资条呢?
不提供是否违法?
人社部的官网显示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写道,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
-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
- 时间
- 领取者的姓名
- 签字
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陆敬波律师表示
企业必须向职工提供工资清单,但不局限于纸质“工资条”的形式,只要是书面的,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均可。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工资条”可做重要证据
小小一张工资条,其实包含了诸多劳动权益。
据介绍,工资条能全面反映职工每月工资总额,能让职工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
同时,有了这份明细,职工还能判断——
- 其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 单位是否还扣除了其他不该扣除的项目等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个税代扣代缴,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还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信息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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