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统计局 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5-20
发文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统计局
生效日期: 暂无
发文字号: 陕人社函〔2019〕271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本次通知重点:1.全省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412元;2.核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有关统计数据计算,全省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412元,请以此为依据,核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统计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