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兰州市社保核定提前完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22
发文单位: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10-22
发文字号: 兰社险〔 2018〕51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本次通知重点:兰州市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保业务于2018年12月7日截止。
各县区社保局、医保局,高新区社保局,兰州新区社保局:
因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按省社保局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各项社保经办业务将于12月7日截止,望各县区社保局及时与税务部门衔接沟通,提前谋划,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在社保大厅显眼位置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保证本年度社保征缴工作按时完成,为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