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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4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将再次调整!

近日据人社局的最新消息,从4月1日起,工伤保险的缴费率又将做新一轮调整。工伤保险作为五险之一,它的丝毫变动必将牵动企业和我们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

 

关注社保咨询的朋友一定都清楚,从去年的10月1日开始,上海市的工伤保险就已经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制了,其中的浮动费率主要由工伤事故发生率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来决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被划为一类到八类。

 

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在执行时,采用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分别是0.2%、0.4%、0.7%、0.9%、1.1%、1.3%、1.6%和1.9%。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做出适时调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企业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的类别。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

 

鉴于近年来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愈来愈重,自2015年10月1日起,政府做出了新一轮的社保调整策略,具体表现为本市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按照规定,自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3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先按2015年已核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今年4月1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别按一至八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0.2%、0.32%、0.56%、0.72%、0.88%、1.04%、1.28%、1.52%进行调整结算。

 

这段时间,从社保各个险种分别下调缴费率的表现来看,我们国家在降低企业用人成本方面终于做了些实事,这对中小型企业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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