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公告》本次公告围绕佛山市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及缴存额进行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调整,现就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二、缴存基数及缴存额
2021年度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我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3634元。
根据缴存基数及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2836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2836元(四舍五入取整数),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5672元。
单位申报年度汇缴调整时,工资基数请按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以及单位月缴存额须取整。
特此通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