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发布了文件通知,本次通知文件如下:
文件名称: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6
发文单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2021-09-01
发文字号: 暂无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有关事项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精神,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区域划分为两档,主城区为2010元,新城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为1800元。
二、调整后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