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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0

发文单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1-08-20

发文字号: 烟人社字〔2021〕86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烟台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公布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242元计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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