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的,需要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缴纳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缴费手续。逾期仍不愿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