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01
发文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生效日期: 暂无
发文字号: 建金〔2017〕246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本次通知重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通知》相关内容,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联网共享机制。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产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司其职,加强联动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通知》相关内容,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联网共享机制。
二、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各市州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要在各自业务办理网点公开办理时限和业务流程,并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开展整治,强化监管
对于拒绝或限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提供书面承诺并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房地产企业和机构,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产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将查处的违规名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录入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同时,加强常态化监管,制定相应实施意见(2018年3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有过硬惩戒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731-88950258
0731-88950114(传真)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