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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企业发生社保欠缴漏缴情况,滞纳金如何计算?

客户提问:我们公司因为意外情况,上月出现社保费欠缴情况,请问会产生滞纳金吗?怎么算的呢?

我们公司是一家私营单位,社会保险是登记在徐汇区那边。上月因为员工粗心,把单位的《缴费通知书》搞遗失了,导致财务部门未及时将全体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划入了单位的社保缴费专用卡中,并这才导致了社保的一个月欠费。目前,徐汇区社保中心和我们作了几次沟通,要求对我们公司扣缴欠款,另外还要支付欠缴产生的滞纳金。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单位这种纯属因为意外才导致的社保欠缴状况,到底要支付多少滞纳金?滞纳金又是怎么算的呢?

 

回答:

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过程中,发生企业欠缴社保的情况并不少见。企业欠缴社保费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无心的意外漏缴的我们尚可原谅,但有些企业领导对社保缴费缺乏足够的认识,见识短浅,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考虑职工的长远利益。特别是有些负担轻,有缴费能力的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和依法缴费的意识,采取隐瞒等手段,编造各种借口故意漏缴、少缴或者一直拖欠社会保险费。这些行为是违法的,对社保制度也是一种损害。请各位企业朋友尽量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一下的罚款。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欠缴社保不仅会产生滞纳金,更会损害企业的信誉,大家一定要按时缴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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