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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超年龄缴存”、“一人多缴”情况持续开展清理整改的通知

文件名称: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超年龄缴存”、“一人多缴”情况持续开展清理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7

发文单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暂无

发文字号: 暂无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0日前对“超年龄缴存”且未向中心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范单位公积金缴存,我中心将持续对“超年龄缴存”、“一人多缴”情况开展清理,请各单位、职工积极配合进行自查整改。

一、缴存单位应及时对超年龄缴存职工账户作封存处理,并向职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存在特殊情况的,单位及职工应主动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可参照附件《关于“超年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温馨提示》)。我中心将于每月20日前对“超年龄缴存”且未向中心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

二、针对在同中心有多个缴存账户或者同时在多个中心缴存的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则进行清理,单位应会同职工做好清查核实工作,对确认不再缴存的账户作封存处理。确实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主动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机构提供职工与两个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对于不配合中心进行整改的,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超年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温馨提示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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