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如何确定?
取决于这名职工是否继续在单位就职和领取工资,不同情况的公积金基数确定方法是完全不一样的。
1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仍由单位安排工作岗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仍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2与单位建立劳动职工工伤后退出工作岗位的:
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代替工资计算;
住房公积金缓缴
一些公司正苦恼着自己的经营情况每况愈下,同时又担忧着每个月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又是一笔开销。别愁苦啦!快来看看自己的公司是否符合条件,可以通过申请缓缴这一人性化的制度,以解公司燃眉之急。
申请范围: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严重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一式五联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 表》;
2 单位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3 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该 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4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