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bigimg1

扫描关注微信服务号,页面自动跳转

【热点问答】产假与生育津贴领取问题全解析

问:产假一般能休多少天?

答:产假为98天,晚婚晚育假为30天(女24周岁生育即为晚育)。前者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后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难产额外增加15天(一般剖腹产即为难产,一般医院会标明难产顺产),多胞胎,每多生一胎,额外再增加15天。

计划生育内二胎,除无法享受晚婚晚育假30天,其他假期待遇同一胎。

 

问:上海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外省市城镇户籍员工,生育当月必须在职缴纳社保,方可领取生育津贴。上海城镇户籍员工,在沪缴纳过社保,即可领取生育津贴。城镇户籍员工,生育当月在职,往前倒推缴满12个月,则领取标准为所在社保缴交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未满12个月,领取标准为2892元。

生育津贴领取计算方式,根据产假天数,按天折算。

例如:上海户籍,所在缴纳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000元,一胎难产,则享受的生育假期为:98天+30天+15天=143天,生育津贴为:5000元*12个月/365天*143天。

 

问:流产假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答:计划生育内,流产假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可以生二胎的,第二胎流产,为计划生育内的。否则,第二胎流产,为计划生育外的。计划生育外的可以享受生育假期,但不享受生育待遇。

 

问:流产假有多少天?

答: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流产假生育津贴=所在缴纳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个月/365天*流产假天数

 

联系我们

400-686-991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