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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一整年,没有年终奖让人怎么过好年?

新的一年没有几天就要来了,职场人是不是都在翘首以盼等待年终奖了。虽说年关是离职的高峰期,但有调查显示,近6成人仍会坚持拿完年终奖后再考虑辞职。

 

年底辞职是否会受到年终奖的影响?公司是否能随意更改年终奖发放时间?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很多想辞职的职场人,遇到年关就会显得矛盾,年终奖成为企业留人“利器”。有些企业为了留住员工,将年终奖推迟至来年3月或4月才发,这种方式虽引发员工不满,但不少员工还是会等到拿完钱再提辞职。“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年终奖的发放,也是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一名资深的外企HR表示,自己工作十年来,就看到许多同事因为年终奖最终留了下来,“对于公司而言,培养一个员工所花费的成本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宁愿通过早发年终奖、隔年涨工资等方式留住老员工,也不愿意再去招聘一个职场新人重新培训,不然对公司的经营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员工到了年关,都非常期待年终奖,因为那不仅是经济上的褒奖,也是公司对自己工作表现的认可。虽然年终奖的性质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并无明确的界定,但主流观点认为,年终奖金是劳动报酬,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只是在性质上,还是与工资有一定的差异。工资是职工正常出勤就能按月获得的劳动报酬,而年终奖带有“奖励”和“不确定”的属性。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有没有年终奖以及能发多少年终奖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平等协商、民主讨论,并公告全体职工知晓。所以,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协商制订年终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则对此不能任意更改。但是,实践中还是有不少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于年终奖的发放还是比较随意的,并未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此类情况下,鉴于年终奖的特殊性质,一般用人单位还是有权根据经营效益决定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当年年终奖的。

 

2016就这么要结束了,希望企业能够兑现自己的承诺,给辛苦工作的员工一笔暖心的年终奖,当然前提是员工为了企业的发展做了自己应有的努力,必须员工和企业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你们有年终奖吗?关于年终奖你又有什么想说的?大家一起来分享(吐槽)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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